一、LM-80-08 LM-80-08—《LED光源光通量維持率的測量》 LM-80-08是IESNA(北美照明工程協會)制定的關于LED光源光通量維持率測量的認定方法。 該認定方法適用于基于無機LED的封裝、陣列和模塊。該認定方法描述了LED光源在受控條件下進行操作的程序,該操作旨在獲取燈具在其使用期限內產生的光輸出變化(光通量,顏色等變化)的最佳參照數據,以保證LED的設計和認可滿足照明行業標準。 LM-80-08規定了LED光源至少持續驅動6000小時的光通量維持測量,數據至少每1000小時收集一次。每次測試的光輸出包括光通量和色度(色坐標值)。 二、LM-79-80 LM-79-08—《認定方法:固態照明產品的電氣和光度測量》 LM-79-08是IESNA(北美照明工程協會)制定的關于SSL產品的電氣和光度測量的認定方法。 本標準規定了試驗方法來處理SSL產品測量的要求。本方法描述了在標準條件下SSL產品總光通量、電功率、光強分布、以及色度重復性測量時應遵守的程序及注意事項。 本方法適用于基于LED的控制電路和散熱器的SSL產品,即這些設備只需要AC或DC電源即可運行。 三、能源之星一體式LED燈泡規范(1.1版本) 美國環保署(EPA)制定的一體式LED燈泡能源之星標準于2010年8月31日正式生效。 此標準適用于一體式LED燈。一體式LED燈是指由LED,LED驅動以及一個符合ANSI標準的,并用于將整燈的分支電路與符合ANSI標準的燈座連接起來的燈頭的燈。該標準也適應于非標準的LED整燈,用于替換標準白熾燈的LED整燈,裝飾燈(燭臺燈型),及反射燈.隨著LED技術的進步,其他用于替換的LED燈也適應于此類標準. 此標準對所有類型燈具有顯色指數(CRI)必須大于80,6000小時的光通量維持率必須大于70%,且在6000小時的測試時間中,色度變化應不超過CIE1976(u’,v’)色度圖上的0.007的要求。 四、新的針對燈泡的“生態之花”標簽法規(2011/331/EU) 2011年6月6日,歐盟生態標簽委員會發布了新的針對燈泡的“生態之花”標簽法規(2011/331/EU)。該法規適用于所有用于通用照明的、光通量≥60 lm和≤12000lm的光源。 新法規從光性能、壽命、汞含量、有害物質含量等多方面來確定燈泡的“生態之花”標準,其中部分要求如下:

五、2011/65/EU(ROHS 2.0)指令 2011年7月1日,歐盟議會和理事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 2011/65/EU(ROHS 2.0),以取代2002/95/EC。 新指令將于20天后(即2011年7月21日)生效。 ROHS 2.0是對ROHS的修正版,只將管控產品的范圍擴大,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。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(HBCDD、DEHP、DBP和BBP)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。 HBCDD六溴環十二烷DEHP鄰苯二甲酸(2-乙基己基)酯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六、IEC/EN62471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性 IEC/EN62471—評價燈具及燈具系統光生物安全的指導。IEC/EN62471的目的是為了評估與不同燈和燈系統相關的光輻射危害,并全面取代IEC/EN60825標準中關于LED產品能量等級的要求,增加了光生物方面的要求,包括輻射強度,輻射亮度等,并根據測試數據對產品進行危害分級,包括豁免級,低危害,中等危害,高危害級別。其中歐盟部分的標準EN62471:2008已于2009.09.01開始執行,EN60825關于LED的部分將于2010.09.01完全失效。 根據光生物學,IEC/EN62471對以下危害進行限定: 光化學紫外危害(200-400nm) 近紫外危害(315-400nm) 藍光危害(300-700nm) 藍光危害-小光源(300-700nm) 視網膜熱危害(380-1400nm或者780-1400nm) 紅外輻射危害(780-3000nm) 皮膚熱危害(380-3000nm) 危險等級的分類: 0類危險(無危險):無光生物危害 1類危險(低危險):在曝光正常條件下,燈無光生物危害 2類危險(中度危險):燈不產生對強光和溫度不適敏感的光生物危害 3類危險(高危險):瞬間輻射會造成光生物危害
|